康序焕回忆大革命时期常德农民协会的经济斗争
一九二七年古历正月十日,召开全县农民代表大会以后,全县的农民运动进入了高潮阶段,到“敬日事变”前,对土豪劣绅开展的经济斗争有几个方面:
(1)阻禁平粜,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当时地主豪劣在秋收后廉价收购粮食,到青黄不接时就高价出卖,农民协会禁止他们外运,要他们平价出卖。有些不法豪绅暗中搞鬼,德山的康善保囤积了很多粮食,不愿意平价卖给农民,他到湖北勾结夏斗寅的部队,打着“采购军粮”的旗号,从武汉开来两个大轮船,十几个风蓬船,在草坪设起采购站。很多土豪乘机把粮食外运,大土豪李享太、蒋万兴等,他半装开明,说什么要“多卖粮食支援北伐”,企图把粮食运到湖北去卖高价。县农协会得讯后,立即以政府名义贴出布告“阻禁粮食外运”。斗姆湖区附近的农民协会,马上出动农协会员,阻止康善保卖粮,把那些大船驱走,把那些粮食运到农协会,待北伐军前来调粮,就交给北伐军。从此,那些地主豪绅就不敢偷运粮食了,只好平价卖给农民。
(2)实行“二五”减租。一九二七年春,县农协会首先在门板州实行“二五”减租,那里的田三年两不得,农民很苦。地主要租很多,每一斗田要交租谷一担四斗,超过收割的百分之五十。农协会规定每斗田只交租谷一担,并不准地主借故夺佃。其他区,乡也开始实行二五减租,但没有完全实行,就发生“敬日事变”了。
(3)退押。在当时农民佃地主的田,一般要提前交一年的租谷名叫“押金”。地主又拿起这些押金借给佃户作生产本钱,或生活费用,高利收回,农民收割后除了付租,又要还高利贷。所剩无几,农民协会起来,勒令地主退押,全县展开。各区乡农协会基本上都实行了。
(4)在全县取消给地主的甩工。当时地主豪绅挖空心思剥削农民,承佃一斗田要给地主做一个义务工,否则就要夺佃,农民协会普遍布告,宣布取消,地主也不敢夺佃。
(5)实行没收代金。农民协会规定,凡是拥有五十石田以上(即四百亩左右)的土豪,没收他一成土地,即十分之一,没收的田数可用钱抵,我们就称它为“没收代金”。当时一斗田价为三担谷,每担谷价为四块光洋。凡上了五十石田的地主就要交没收代金六百块光洋,如此类推。没收代金首先在周士区实行,土豪夏介元有五十石、刘延桢有田八十石、沈百川有田一百石、胡永志有田一百二十石,都按规定收缴了他的“没收代金”,其他区乡一般没有实行,因为很快就发生了“敬日事变”。
此外,还取消不合理的税捐,减轻农民的负担。凡拥有五千块光洋家产的富户,指名捐款百分之十支援北伐军前线等。
这样一来,在经济上打击了土豪劣绅。可是这场斗争正轰轰烈烈地进行时,就发生了反革命大屠杀,农民协会被摧垮,经济斗争也就没有进行到底。
一九八0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