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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常德县贪污积谷若干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0 15:41:37 浏览次数: 【字体:

积谷制在我国历史悠久,原属官办,后来又有民办。早在汉宣帝时,即公元前七十三年就开始建立两仓,一为兵粮仓;一为常平仓。这就是积谷制的雏形。后来各朝俱有兴废,民国初年,军阀连年混战,停顿了一段时间,民国中期,才又提倡,然而这一“养儿防老,积谷防饥”的好措施,竞成了官僚地主阶级削剥劳动人民的手段。

公元一九二八年,鲁涤平任湖南省主席,张炯任教育厅长,提倡在全省推行“保办积谷制”,内分社仓与义仓两种:社仓包括乡仓和保仓,为官办。乡由乡办,保归保办。两种积谷的来源,均由乡保按田亩摊派或按人头分摊到业主(地主和自耕农)头上。乡仓保管员由乡长提名,县里批准;保仓保管员由保长提名,乡长批准。社仓一般在“青黄不接”时向本地区困难户发放,秋收后连本带息一并收回,同时也可以解决军用急需。如抗日时,乡保向群众摊派的军粮,一时难以征齐,便将积谷暂抵军粮。义仓属民办。一种是由氏族办,以族长为首,集中族中的公产向大户捐募,由族内选派比较公正的殷实户管理义仓,发放对象是族内的困难户,利息较轻,有时也用作解决族内贫困户学生的学费。另一种义仓是由当地绅士带头,组织捐募,集资而成。发放对象也是用作解决当地群众的困难。上述积谷制,不管社仓,义仓,外表上虽是打着“积谷防饥”的牌子,实际上肥了地方悍吏土豪劣绅。

原上德乡所辖一保(今德郊乡莲花池村至苏家渡)共二百三十多户,有积谷五十多担。一九四〇年,保长和积谷保管员搞鬼,结帐时,这五十多担积谷只是有数在册,实已分光。帐上的细目是:一,向长沙调运积谷十多石;二,修飞机场,为民侠提供口粮十多石;三,供给保上贫困户二十多石。虽册上写了这几笔掩人耳目的帐,其实积谷大部分为他俩人所鲸吞。上德乡第十保保长于一九四七年串通县政府财政科管理积谷的人,在西湖乡拨积谷二百八十多石,以高价卖给群众,从中牟利发横财。一九三七年,张治中当湖南省主席,颁行撤乡并保的精简措施,新德乡原有三十多个保,并为十六个保,区长鲁锡封利用这一机会‘混水摸鱼’,贪污了大量积谷购买田土,后来,有人告发,但县政府批示:“保撤人散,无处查考。”就这样不了了之。原二十二区存有积谷为数百石,区党部书记刘镇南乘撤乡并保之机,向县党部谎报积谷已派未收,大肆贪污作弊,报告云:“为据国转经募积谷,已派未收,恳予函咨县政府,察核注销。”其实报告的批复尚未下来,官仓里积谷,已被他们分得一干二净了。

对待这些贪污积谷的案件,县政府并非不知,出于他们内部互相勾结,各有油水,当然也不会理直气壮地站出来说话了。如崇孝乡在乡长李快轩任内,奉命拔给长沙陆军第三师积谷一百九十二石,后在高炳坤任内,发还了这笔谷价款,高见大有油水可捞,便采取笼络、威胁手段,逼各保保长签名盖章写假领据,同时,自己又私刻图章和伪造票据,将这笔款合伙吞了。后来有人将此事上告县政府,县里虽派委员夏蕊竹下乡清理,但出于高上下打点,疏通了关节,结果他不但没有受到应有惩治,相反还官升一级,由崇孝乡乡长擢升为县农会主席。

总之,解放前常德县贪污积谷成风,政府置若罔闻,有时控告的人多了,也不得不敷衍一下,但最后总是以“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批语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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