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党研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收支概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1、负责行政区域内的党史、方志工作,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党史、方志工作的发展、统筹规划,促进全区党史、方志工作全面发展。
2、贯彻落实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党史、方志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从政策和业务上规范全区党史、方志工作,审查修改,评价各种重要的征研成果,把好政治关、保密关、史实关、文字关。
3、征集各个历史时期的重要党史资料,有计划地开展重大党史专题研究,组织和指导编篡出版地方志及党史书刊,以利“资政、存史、教化”。
4、宣传党史知识和党的历史成果与经验,利用党史陈列馆阵地,配合有关部门,向全区干部群众青少年进行近代史、现代史以及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国情教育。
5、全力抓好赵必振研究工作。
6、开展“王阳明与常德”专题课题研究。
7、负责党史联络组日常工作,为退休老同志做好党史工作服务。
8、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党史研究室单位本级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方志股、党史股以及党史陈列馆,无独立核算二级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常德市鼎城区委党史研究室2019年部门预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常德市鼎城区委党史研究室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
一、部门收支概况
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单位本级的收入、支出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75.5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72.8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7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新招了三个公务员,人员正常调资及人员经费、党建经费、公务员车补等等的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75.59万元,其中经费支出172.84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2.7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76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去年新招了三个公务员,人员正常调资及人员经费、党建经费、公务员车补等等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5.5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76万元,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30.75万元,比上年增加29.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5.1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5.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为0元。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4.8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2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无基金预算拨款,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安排的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15.6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31万元。增长的原因是去年新招了三个公务员,相应的增加了各项经费开支及党建经费等经费的增长的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6万元,压缩59%,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开支。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8万元、预计公务接待批次35次,接待人数400人左右。国(境)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0万元、公务用购置费0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为12.15万元,主要用于鼎城年鉴印刷等。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595.04平方米,计算机10台,打印机3台,传真机1台,照相机1台,空调5台,直播电话3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额为175.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30.75万元、项目支出为44.84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6、本部门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7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
鼎城区委党研室
2019年4月22日